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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管护大事记
2001年4月开始编制《拟建省级海豹自然保护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2001年5月26日《拟建省级海豹自然保护区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于6月初报省政府审批。
2001年6月1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我县建立“庙岛群岛省级海豹自然保护区”。
2001年9月6日庙岛群岛省级海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揭牌仪式在长岛隆重举行,国家环保总局、省、市环保局和长岛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出席了仪式。
2002年3月5日,全县首次海豹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要求以完善保护区管理体系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海洋生态环境,全县各乡镇都要配备一名海豹管护员,负责做好所辖海域的管护工作。到3月底,全县县、乡、村三级海豹管护网络已全面建立。
2002年3月10日,由长岛县环保局、交通局、旅游局、公安局、工商局、海洋渔业局等6部门联合向全县发布了严禁人为干扰海豹正常生活的通告,规定在每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海豹重点管护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核心区海域,依法规范了海岛群众在海上生产作业的秩序和各类船只的航行活动范围。
2002年3月 日由长岛县环保局、科技局、广播电视局精心策划的“保护海豹生态环境,关爱海洋生灵”的海豹知识有奖征答活动在全县展开,活动共发放答卷三千多份,极大的增强了全县人民与海洋生物和谐共生的思想意识。
海豹管护宣传成绩突出,从2002年3月至7月,仅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就播出了3篇关于长岛海豹保护方面的报道,山东电视台,《中国日报》、《中国环境报》、《中国海洋报》等新闻媒体也都做了大量宣传。
2002年3月在长岛县大钦岛发现一受伤斑海豹幼仔,得知消息后,保护区管理处迅速派人将其护送至海豹救护中心进行抢救,在救护人员的精心呵护下,小海豹的伤势很快得到了康复,并于一个月后放归大海。
2003年10月保护区第一个海豹标本制作完成。
2003年12月由长岛县环保局(庙岛群岛海豹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办的全国第一家海豹网站 --“长岛海豹”正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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